公告,是指*、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,宣布。**2012年4月16日發布、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》,對公告的使用表述為:“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”。其中包含兩方面的內容:一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,公布依據政策、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動等;二是向國內外宣布法定事項,公布依據法律規定告知國內外的有關重要規定和重大行動等。
(1)適用范圍不一樣。公告主要用于國內外宣布重大事項;通告是公布在一定范圍內應當普遍遵守和周知的事項。公告可以向國外公布,通知、布告則不具備這種功能。(2)發文機關不一樣。公告一般由黨和國家的**機關及其**人制發;通告除黨政機關可以使用以外,其他企事業單位也可使用;布告一般用于行政機關在所轄范圍內發布政策、措施。(3)產生效果不一樣。公告出去之后,旨在引起國內外的關注和重視。通告和布告除了讓讀者周知之外,一般還要求讀者認真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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